top of page
主頁
服務範疇
本公司提供當押服務, 免除一切繁複手續,典當金額全依據物品便值而定,利息固定,適合作短期套現之用。
只須把物品抵押,即時取得現金,不用賣出心頭愛!
本公司同時提供代客贖回押品服務,只要在物品抵押限期前持有任何押店當票,即可代客人贖回押品,如有需要,本公司更可批出貸款助客人方便週轉。
關於我們
順億押業優勢
最值得信賴
放款快
最快即日放款
期限長
還款期高達10年
額度高
最高可按估值八成
誠信高
老字號逾25年當押經驗
當押程序
急需現金周轉,然而又不捨得放售「心頭好」?
本公司接受以下的可當押物品,包括金條、含有至少9k黃金純度的首飾、含有鑲嵌寶石的黃金首飾、
鉑金首飾、鑽石鑽飾、名貴鐘錶及名貴手袋。
當押程序
臺 - 客人到押店提供當物。
貳 - 評估計算物品價值,物品價值即待同典當金額。
叁 - 客人若同意典當金額,本公司會登記客人資料。
肆 - 把物品放進封存袋中,於袋上封條簽名作實。
伍 - 本公司會發出當票及現金予客人,客人點算金額,即可離開。
購回程序
讓我們為您提供服務。
客人於當押期限前回到本公司,出示當票。
客人清還本金和利息。
本公司核對金額無誤後,
將抵押物交還客人。
客人檢查封條是否有損,
確認無損後即可離開。
超過20,000個當押申請!
當押期限
-
物品抵押期限為三個月(以農曆計算),客人可在三個月內的任何時間贖回物品。
-
客人也可以選擇在期限前,
-
先清付利息,再將物品續期三個月。
當票遺失
-
請客人小心保管當票。
-
如發現遺失,應立即通知本公司以便辦理當票報失手續。
-
如物品於辦理當票報失手續前,未被贖回,客人可持身分證辦理取贖手續。
利息計算
-
現時香港特別行政區規定,每港幣 $100 本金,每月支付利息為港幣 $3.5,月利率為3.5%。
-
一經抵押,就可以在三個農曆月內清還本利和以贖回物品,否則抵押品就會歸當舖所有。
-
注意事項 : 最高貸款額為 $100,000.00
聯絡我們
bottom of page